春节在家里整理物件,翻出了一本我念高二时的小笔记本,里面有多篇周记作业,现在重看,觉得十分有趣。每篇都写得不长,草草几十个字了事,无非是记录一周里发生的一两件事,喊几句口号,可见我当时对写作是生硬和无兴趣的,纯粹应付式的。但其中有一篇,颇为有点意思,我将它扫描下来贴在这里给各位朋友看看。“傻庭”是我的一个同班男生,他并不傻,而且文章写得很好,但行为举止在当时的同学和老师看来有点异类。我的班主任是教生物的,她喜欢成绩好而且粘乎的学生,当时我的成绩不算差,化学和物理等理科还排在前面,问题是英语成绩不好,成了瘸子,加上我样子普通,才艺平平,班主任老师对我是视而不见那种,更谈不上什么亲切的关怀之类的了,当然她也不喜欢“傻庭”。这篇周记我写的是对一只蝼蛄的观察,算是认真和有点内容的一篇,但老师的评语是出人所料,当时有没有为此而生气我是忘了,但以后每次看到这篇周记,我总觉得很搞笑,笑我当时的生趣,更多是笑我的老师的……。我总是想,老师是为人表率者,按理从师的人应该品才兼优,但“才”还勉强可以考核,德是无从甄别良莠的,所以这个群体并不见得特别优秀,良师者屡有所闻,但恶劣者也不乏见光的,能不能遇上好的老师,这真是要看你的命数,我是没有这个命的了,或者是我自己内向和平庸吧,这怪不得人,。
看看我学生时代的写的字,也真够难看的,但现在也好不到那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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